v.娶;结婚;嫁;结合
He will marry the girl first or last. 他迟早会娶那姑娘的。
My hope is that I can marry her. 我的希望是能娶她。
Much as I like her, I will not marry her. 我虽然很喜欢她,却不打算娶她。
Will you marry me?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He didn't marry until he was fifty. 他直到五十岁才结婚。
I take it you wish to marry her. 我以为你想和她结婚。
It is very unwise for the girl to marry him. 这女孩嫁给他是很不明智的。
Young people don't have to have parental consent to marry. 年轻人不需要必须得到父母同意才能结合。
marry的基本意思是“男婚女嫁”,指(使)男子和女子成为夫妻的行为或状态。还可表示家长、亲朋或牧师等为新人主持婚礼。引申可用于其他事物的“结合”“融合”。
marry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宾语可以是职业称谓、人种、他国公民等,其前须加不定冠词a,用于比喻时也可以money等作宾语。可用于被动结构。
marry可用于marry sb to sb/sth 结构,意为“(父母)把女儿嫁给某人”或“让…与…结婚”。用于比喻,也可表示“把全副精力用于…”。
marry接介词for可表示结婚的原因或目的; 接介词in表示“通过结婚而成为某家族或集团的成员”; 接介词“above〔below,beneath〕+one”表示“与比自己身份、地位高或低的人结婚”; 后接介词against one's will〔wishes〕表示“违背某人的意愿〔愿望〕结婚”。
marry后的宾语可以猜出时着重点不是宾语而是动作时,可以把宾语省略而用作不及物动词。marry用作不及物动词时常与副词early, late, well, happily, never, again等连用。
marry可用作系动词,接形容词作主语补足语。
marry的过去分词married可用作形容词,在句中作定语或表语,表示婚姻状况。
关于“marry+ adj. ”中的 adj. ,语法学家有三个不同看法:①双谓语; ②准主语补足语; ③主语补足语。
v.(使)再婚
v.不同家族间通婚;内部通婚;近亲结婚